多謀民生之利 多解民生之憂 —— 訪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戴元湖
發布時間:2018-06-12
多謀民生之利 多解民生之憂
—— 訪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戴元湖
思想大解放發展高質量
對標審視·廳局長訪談
“省委十三屆三次全會明確了高質量發展走在全國前列的定位,人社部門將對標高質量發展要求,將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作為至高追求,以更大的勇氣、更高的智慧、更有效的辦法,推進新時代人社事業發展不斷取得新突破。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戴元湖說,人社工作全部對象涉及到人,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緊密相連,這就更需要立足新的歷史方位和時代坐標,對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,深入審視、系統謀劃。
近年來,江蘇人社系統緊緊圍繞民生為本、人才優先工作主線,改革創新,攻堅克難,不斷推動各項工作邁上新臺階。城鎮新增就業連續13年超百萬人;高校畢業生總體就業率穩定在96%以上;成功創業人數、帶動就業人數年均增幅分別達24%和19%。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成;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達2735元。人才隊伍建設取得新的突破,2017年末全省專業技術人才、高技能人才分別達717.5萬人和353.6萬人,均居全國首位。
戴元湖坦言,對照高質量發展要求,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還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問題。在就業方面,隨著江蘇制造向江蘇創造轉變、江蘇速度向江蘇質量轉變、江蘇產品向江蘇品牌轉變,技能勞動者總量不足、供求不匹配的結構性矛盾愈加突出,“招工難”與“就業難”并存問題需要積極應對,就業質量還需進一步提高。在社會保障方面,受老齡化、社保待遇剛性上調、社保擴面空間收窄等多重因素影響,各項社會保險基金面臨較大壓力,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持續性亟待增強。在人才方面,人才結構不盡合理,能力素質有待提升,制約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還沒有徹底破除,用人主體積極性和人才創新創造活力還需要進一步激發和釋放等。
“江蘇人社事業發展基礎較好,有條件、有理由、有可能比其他省份做得更好、發展更快、質量更高。”戴元湖說,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以高度的責任自覺和使命擔當,把全省人社事業放在全國大局中來思考、謀劃、推進,切實增強危機意識、競爭意識,以永不滿足、永不懈怠的姿態打開工作新局面,確保整體工作繼續走在全國前列。
進一步強化系統提升的工作方法,順應人社事業發展的內在邏輯,善于由此及彼、由近及遠、由小到大、由現在到將來,注重重點工作和一般工作的統籌,注重數量和質量的統一,注重省級和市縣的聯動,保障各項工作銜接有序、相互促進、相得益彰。進一步強化創新引領的工作導向,牢固樹立創新理念,勇于解放思想,打破思維定勢,牢固樹立“打造特色工作”意識,充分發揮基層首創精神,積極打造特色亮點,引領全系統創出更多江蘇經驗,以點帶面推動人社領域全面創新。進一步強化基層基礎的工作支撐,深入推進依法行政,大力加強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,大力推進“互聯網+人社”,以決策科學化、管理精準化、服務人本化為方向,推動人社領域公共服務模式創新、質量提升、效率提高。
“我們將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,牢牢把握‘緊緊抓住人民最關心、最直接、最現實的利益問題’這一出發點和落腳點,堅持‘盡力而為、量力而行’這一重大原則,按照‘堅守底線、突出重點、完善制度、引導預期’這一基本思路,通過‘人人盡責、人人享有’這一實現途徑,多謀民生之利、多解民生之憂,讓全體人民更多更公平享有改革發展成果。”戴元湖說。
圍繞經濟發展高質量,一是強化人才支撐。堅持“經濟工作布局到哪里,人才工作的觸角就延伸到哪里”,聚焦高精尖缺人才引進培養,實行更加積極、開放、有效的人才政策,為“一帶一路”交匯點建設、“1+3”重點功能區戰略實施、創新型省份建設,構建富有競爭力的人才資源供給體系。二是落實扶持政策。持續落實好社保降費政策,切實為企業降本減負;積極組織企業與勞動力供需對接活動,有效滿足企業用工需求;全力做好去產能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,助推化解過剩產能、破除無效供給。三是防范化解風險。建立健全用工信息監測和失業預警制度,加大對重點行業企業的支持幫扶力度,嚴防規模性失業。加強勞動關系長效機制建設,防范群體性事件發生。
圍繞人民生活高質量,一是推動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,堅持把促進就業作為全系統第一位的工作,不斷豐富和完善就業創業扶持政策,穩中求進、突出重點,加大力度、精準施策,全力確保就業局勢穩定,努力使人人都有通過辛勤勞動實現自身發展的機會,讓廣大勞動者盡可能獲得更加穩定、更高質量的工作。二是全面建成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,堅持覆蓋全民、城鄉統籌、權責清晰、保障適度、可持續的方向目標,不斷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,加快推進落實國家頂層設計,積極鼓勵基層探索創新,讓人人都能享受到更加可靠的基本社會保障,不斷滿足群眾多樣化、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需求。三是推動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資收入分配格局,改進和加強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,建立健全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,切實發揮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,進一步規范工資收入分配秩序,使廣大勞動者有更加滿意的工資收入。四是積極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,不斷健全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,始終抓好勞動關系領域風險防控工作,深入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,積極營造構建和諧勞動關系良好環境,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,使勞動價值得到更充分尊重。